新规速递
一、中国证监会发布《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合规资讯】
2026年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办法》全文共七章五十六条,对相关主体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衍生品经营机构应当严格履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义务,按照规定充分了解交易者情况,审慎核查交易者真实身份和交易目的,开展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充分揭示风险,核查交易者是否符合交易者标准。二是全面规范禁止性行为,明确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规避持仓限额、信披义务、减持限售规定,禁止以衍生品方式实施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禁止衍生品经营机构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三是确立衍生品经营机构准入条件,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申请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须满足“最近六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5亿元”等量化门槛,且须具备完善的内控制度、合规记录和专业团队配备。(资讯来源:中国政府网)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经营主体:一是拟申请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机构,须在《办法》施行前完成自查,核查现有衍生品业务安排是否符合新规对资本、内控和专业人员的准入要求,不符合规定的须停止新增业务,存量业务到期了结;二是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须特别关注《办法》关于禁止对手方交易的条款,即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及减持限售主体开展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如现有对冲或套保安排涉及上述情形,须及时评估并调整;三是各类有套期保值或风险对冲需求的实体企业,在通过衍生品管理大宗商品、汇率、利率等价格风险时,须确保相关安排符合《办法》对衍生品交易者资质的认定要求及信息报告义务。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6年版)》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6年版)》
【合规资讯】
2026年5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6年版)》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6年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了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第15号公告发布的旧版目录和清单。根据新规,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其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等十种有害物质的含量,应按目录内要求时间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对于列入《例外清单》的产品,可按照清单内相应要求执行。(资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制造业企业,特别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商:一是及时组织内部合规团队和研发部门,深入学习并全面理解新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6年版)》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6年版)》的具体规定和技术要求,对照自身现有产品线和未来产品规划进行详细的合规性评估,识别并防范潜在风险点。二是加强对供应链的审查与管理,确保所有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均符合新规中对有害物质含量的限制标准,积极探索和推广使用无害或低害替代材料,从源头控制有害物质的使用。三是根据新规要求,完善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和合格评定体系,确保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能够顺利通过合格评定,并持续符合相关标准,避免因违规而面临行政处罚、产品召回或市场准入受限等不利后果。
三、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合规资讯】
2026年5月28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修订后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对于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项目组配备、建立并实施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以及从业人员技术服务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资讯来源:应急管理部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一是全面开展资质条件自查与人员合规整改,重点关注检测检验机构高级职称人员比例及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匹配度要求。二是严格执行技术服务现场执业规范,落实开展服务前七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属地监管部门的程序要求,确保项目组关键岗位人员到场勘验,并如实记录过程控制与影像资料,严禁转包分包及不到场检测等触碰执业红线的行为。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与内部质控体系,按期在机构网站公示综合信息、现场影像及安评报告,加强合同管理与收费公示,防范因出具失实或虚假报告导致的停业整顿、高额罚款及行业禁入风险。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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