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30日
名 称: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2月26日印发的《深圳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应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下称《标准》),现予印发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标准》自2021年4月1日开始施行,与《办法》一致,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深圳市水务局
2021年3月8日
转载来源:深圳市水务局
转载时间:2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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