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动态
一、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OPC)联合全球多个隐私监管机构发布《关于数据抓取与隐私保护的最终联合声明》
【预警资讯】
当地时间10月28日,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 OPC)联合中国香港、澳大利亚、英国、瑞士等全球多个隐私监管机构,共同发布《关于数据抓取与隐私保护的最终联合声明》(Concluding joint statement on data scraping and the protection of privacy)(以下简称《声明》),明确数据抓取与个人信息保护的挑战与解决方案。(资讯来源: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
【要点提示】
建议企业关注如下要点:一是社交媒体公司可以建立防范非法抓取机制,加强对网络平台未经授权数据抓取的监测,及时反馈异常访问情形,更新平台防抓取工具以提高人工智能自动化数据抓取难度;二是根据各国法律完善企业内部的数据访问、数据收集合规制度,确保数据收集遵循当地数据和隐私保护法律法规,尤其注意避免超限度的数据抓取行为;三是在利用抓取数据进行人工智能开发时,严格遵守现有人工智能法律法规,明确利用个人数据进行人工智能开发的边界,例如确保数据多样性、客观性,避免数据歧视与不公平。
二、美国发布对受关注国家特定领域投资限制最终规则
【预警资讯】
当地时间2024年10月28日,美国财政部发布了最终规则(the Final Rule)以实施总统拜登于2023年8月9日签署的第14105号行政命令“解决美国在某些国家安全技术和产品在关注国家的投资”(the Outbound Order)。该规则要求美国个人在进行特定投资时,需遵循禁止某些交易的规定,并在某些情况下提交通知。最终规则将于2025年1月2日生效。(资讯来源:美国财政部)
【要点提示】
建议企业关注如下要点:一是《规则》对美国个人提出了要求,包括禁止某些交易和对其他交易的通知要求,涵盖了任何美国公民、合法永久居民、基于美国法律或美国境内法域所设立的实体,包括该等实体的境外分支机构以及任何位于美国境内的人士;二是《规则》规定了具体的受规制的国家技术和产品清单,包括半导体和微电子、量子信息技术、AI,并明确了禁止交易和须通知交易的具体类别;三是《规则》明确了受投资限制的主体,包括受关注国家实体(person of country of concern)和受管辖外国实体(Covered foreign person)。
三、美国财政部发布《航运行业制裁合规指南》
【预警资讯】
当地时间10月31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OFAC),发布《航运行业制裁合规指南》(Sanctions Guidance for the Maritime Shipping Industry),以下简称《指南》,通过五个案例明确美国海运制裁风险审查要点,帮助航运从业者识别潜在的规避制裁行为,提前防范制裁风险。(资讯来源: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
【要点提示】
建议企业关注如下要点:一是在航次文件以及数据处理行为方面,OFAC建议航运相关方对于涉高风险地区交易文件的审核进行额外的交易尽职调查,警惕利用自动识别系统(AIS)伪造船舶位置数据、提供虚假的提单或原产地证明等文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号长时间关闭等行为;二是在防范涉及特别指定国民名单(SDN清单)上的个人或实体方面,OFAC建议企业根据SDN清单对交易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尤其注意文件突然修改或主体变更,在发现潜在制裁风险时向OFAC自愿披露以减少处罚;三是面对所有权结构复杂的船舶时,OFAC建议船东、保险公司等主体在处理保险、理赔时了解船舶所有权真实结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在合同中加入明确的制裁免责条款。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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